我想要拉💩

臭画画的

【安雷】眠兔笼后记 · 情深不寿

【眠兔笼后记·情深不寿】

 

 

 

情深不寿

 

 

 

 

(1)

两年以后一个可以称之为稀松平常的夜晚,安迷修喝了一点酒,半夜一个人踏在坦荡空旷的公路上,拼尽全力地去回想回家的路。风凉星凉,落叶落雨,他却在塞满了琐事的灰堆里扒出来了雷狮的眸子。

 

那是高中开学的第一天,老师让选班级干部。安迷修在自荐上算是个中翘楚,雷狮坐在第四排,原因无他,他来的不算早,后排摸鱼的风水宝地被占完,雷狮只能蹬着大长腿窝在中间一个显眼的位置。安迷修做选举演讲时频频看向他,是无一例外的无聊眼神和下撇嘴角。

 

 

那时雷狮其实把自己划分到了“不是一路的那群人”,后来又把自己拎出来,标上“同类”。

 

安迷修以为雷狮就是那样了:自命不凡玩世不恭,可是到了选举数学课代表的时候,雷狮却大长腿一张站起来。

“雷狮……是吧,”老师哗啦哗啦地翻着花名册,“说说你为什么要选举数学课代表。”

“因为我想大家都记住我这张脸。”

 

 

男生们的起哄和掌声差点掀掉整个屋顶,女生有点傲气的不屑一顾,剩下的趁机脸红着肆意打量他。

安迷修之后不止一次地吐槽过雷狮不过就是省掉不交数学作业时被课代表催债的麻烦,现在却突然恍然大悟了,突然理解了雷狮那时其实并没有撒谎。

 

 

他们不是没有想过花掉一生的耐心去磨合一个理解自己的人,但是孤独永远是恶性循环。

 

 

这是一个很悲伤的事实,雷狮害怕孤独,但是爱情永远不会是填满他孤独的那个正确答案。安迷修拼命地把爱像是水泥一样倒进他破了口子的心头上,雷狮接不住,看着它们哗啦啦地流走,干涸了一些贴在心壁上,抠不掉。

 

(2)

 

雷狮在成为一个建筑设计师之前的职业是凯莉特邀剧本作家。他从浪漫主义写到现实主义,从现实主义写到现代主义,职业赋予他信仰,于是他开始切身地去体会自己。他以自己为原型,给主角配了很多爱他的配角,路人,或者是推动情节发展的关键人物。其中就有他高二的五月一战成名的那一篇。

RAY跟雷狮唯一的不同也许是把“CNM”经常挂在嘴边,不过这也是叛逆时期的雷狮对世界的心里话。

 

 

后来汇演结束,这个剧本被公开到网上,被屏蔽的脏话很大胆的放了出来。小说获得了比较高的评价,雷狮难得在不露脸的情况下火了一把。主角不是四处寻找戈多的疯子,于是人们把它定义为现实主义,但是“现代主义”的看法后来居上,理由是主角的心理找不到一个界限,不知他何所思何所想何所欲,空旷到可以容纳世界万物,也可以狭小到挤不进小说里任何一个爱他的人。

 

 

雷狮高中时到大一那段时间也配合着戏剧社写辞藻华丽的古典文学,风格很搭他那张兼具东方古典美和西方贵族美的脸,通篇之乎者也,芳草走兽的比喻用过不下千百。而后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人生没有杀他一个回马枪,只是他看着自己原先的文字,打心底里唾弃那样的矫情。古典文学当然不是矫情,是文艺,但是雷狮的文字开始无法扭转地变得粗糙,以冷漠为背景,彻底放飞自我。

 

网上的评论家个个都是自命不凡的小天才,没有放过他所有的文章对比,连他小学写的作文大赛的获奖作品都掏出来了,如此一对比就发现雷狮所有的主角都不曾爱上过谁。唯一一个“作者不懂如何去爱人,所以他写不出来”的看法淹没在了一大片对这种空洞虚无的写法毁誉参半的探讨中。

 

 

雷狮一眼相中了那个评论,点了一波微博的关注,两个月里发现这个人总是转发蒸汽熨衣机和雨伞的抽奖,又取关了。

 

 

 

 

后来雷狮想写一个主角能够爱上他人的故事,当时他在墨尔本,见到了许多悲欢离合。模板看得多,编也能编出来,但是雷狮却经常写不下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忍不住写完一段后就停笔,然后坐在椅子上对着晚上三点的夜色思考到天明。

 

稿子写好了,二十七万字,他通宵看了三遍,皱着眉头烧掉了,同时扔掉了雷家老爷子送给他的笔:“去TM的老子不写了。”有着良好教养的三少爷第一次说这样粗俗的话,这句话还出现在了编辑收到的短信上。简直就像崩坏了人设,但是他心里却有一种疲惫里的窃喜。他枯坐了一宿,在早上日出的时披上外套去了安迷修做过的墨尔本那个住宅区的广场。

 

这两年里广场已经竣工,有了生命,她身上流淌过水和浪花,额头上飞翔过海鸥。那些平凡生活着的人们,雷狮就静静地看着他们,旁观所有路过他的人的人生。

 

在广场上奔跑的人们在欢笑,在气喘吁吁,还有小孩在玩坑里的沙子,会让人觉得耀眼得移不开视线。他们生命中之后几十年或者几年有着无数的相遇和可能,会爱会恨,最后会离开这个曾经容纳过他们的世界。但是现在他们都是真真切切地活着,时间这种虚无的东西被他们的一生塞满了,流动着,心脏在旺盛地跳动着,每一寸流金的阳光都渗透进他们的眼角。

 

安迷修留下过的东西,是人们心中一方记忆的净土。

 

那时他突然觉得风大到有种想要流泪的欲望,巨大的恐惧和喜悦冲击着他的思维,使他悲伤。这些年他想要逃离的并不是市侩之气,而是一眼能望到头的人生,但是人生哪有能一眼望到头的便宜事。

 

 

那之后雷狮辞去了写作的工作,专心学习他的建筑专业,成了一个跟那些平凡老百姓打交道的小画图工。

 

(3)

 

雷狮以为自己从来不害怕变故,不害怕意外,他怕的是端得如一碗水一样四平八稳的圆满人生。全是鲜花和赞美,钦慕和疼爱的时候才是最空虚的时候,空虚到足以杀死人。

高中时候凯莉稍作改动的剧本并不是《小王子》的全部,安迷修只演了一部分,激得雷狮心里满是大悲和大喜。直到自己开始参加工作后,有天被回忆弄得心血来潮,难得去咖啡馆里读完了这本精装的书。

 

“如果不去遍历世界,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我们精神和情感的寄托,但我们一旦遍历了世界,却发现我们再也无法回到那美好的地方去了。当我们开始寻求,我们就已经失去,而我们不开始寻求,我们根本无法知道自己身边的一切是如此可贵。”

 

(4)

 

也是在很久很久之后,凯莉才知道当时安迷修和雷狮之间的事情,虽然在安迷修把那份能肉麻到吐出隔夜饭的剧本交给自己,还偷偷瞄了眼雷狮时,自己已经猜出来七八分,但是具体是怎么样的还是安迷修在茶余饭后时闲谈般地说起当年的事情时得知。

 

凯莉在一次访谈里被精明的主持人扒出来当初高中的剧本作者是当下雷氏的三少爷,于是凯莉谈到对雷狮的印象时曾经说过他是个过于坚强和自尊的人,也许是因为身为大哥的责任感,即使最脆弱的时候也不容置喙。但是,凯莉话锋一转,所以雷狮有时候也是很狡猾的人。

 

访谈节目放出来时安迷修正在给爷爷剥鸡蛋,电视机里的台下观众一片哗然,继续追问凯莉细节,但是被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地拨开了。安迷修手里簌簌地剥着鸡蛋,眼睛没有离开电视。

 

 

雷狮被非议的那段时间的确很想念安迷修,想揍他,想吻他。他难得的受困,像是在冢里的象王般脆弱,但是他怕自己一旦矫情,撑不住地要见他,安迷修一定会来见他的,他会本能地抓住安迷修,绑架他的感情,然后他能够两眼一闭去闯荡自己的世界,安迷修不能。

 

 

他威胁卡米尔不要告诉安迷修这边发生的事情,得到答应后头栽回枕头里,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

 

估计雷狮到死都不会明白,安迷修最恨的就是他这样装模作样的坚强和自尊。其实从他早已如同鬼魂一样伴随着安迷修之后的感情与生活,在别人足迹里踩下了自己的影子,最后决断时刻一句“不能影响他”就做足了君子风范,走得干净,逃得高明。

 

 

安迷修在卡米尔说不要告诉自己时就懂了,于是遂了雷狮的愿,甚至打算一票飞机回到学校,吃喝玩乐随心所欲。然而那杯B-52轰炸机下肚,甜酒的醇厚,咖啡的涩,最后一阵辣嗓子的痛感如同当头棒喝。他闭上眼时是雷狮所有的担忧和矜持,安迷修只能一个人咬牙地恨。

 

 

是的,之后的三年,他的确是在一天一天等着他们的爱情死透。

 

 

他帮雷狮把如意算盘拨得哔哔响,毕竟这是雷狮为数不多的南墙。凯莉是明眼人,事外人的身份演得淋漓尽致,只是表面漠视背地操心的老妈子性格让她看安迷修时的眼神都是担忧的,从前安迷修以为凯莉只是单纯怕他为了和雷狮分手伤心,后来才知道凯莉是看透了的,包括雷狮唯一一次作弊,包括安迷修最后一次妥协。

 

 

 

(5)

 

那是在高中毕业的晚上,气氛很热烈,连一丝不苟的班主任丹尼尔都喝高了,修长单薄的身体摇摇欲坠,安迷修让班上同学先扶他回去。很多人来给安迷修敬酒,他平时酒量也不算差,但是为了尽兴他喝了很多,也有点醉,跟凯莉打个招呼后就和雷狮一起离开了。

他们徒步走到了公交车站,站着等了很久才反应过来末班车已经过了时间了。他想拦一辆TAXI,但是来来回回过了几辆都载满了人,没有停下。雷狮比安迷修清醒很多,叫了一辆Uber,逮着安迷修在指定的地点转了好久,才找到了那个不作为的司机,起码是半个公里那么远。他一边在心里唾骂当地司机的恶劣态度,手下力道还是很轻柔的,简直像是哄,把安迷修拖进了后座。

 

 

安迷修觉得脑子昏昏沉沉的,他按下了车窗,把脸伸出去吹风,活像一只哈士奇。雷狮没好气地把他又拉回来,“太危险了,”他说。

 

安迷修嗯了一声,任凭风刃呜呜地割过脸,融着头顶旋转的浓黑夜色吹过路边的硝烟。过于缭乱的风哄得耳膜生疼,脖子和手露在外面被吹得没了知觉。司机稍稍提了一点速,车像是一只脱了弦的箭,划开了一整个街道。

 

“雷狮,”他开口时声音沙哑。“我死后,会不会化为鬼?”

 

 

“听说化作妖鬼的,都是对人世有很强的执念的人。”雷狮狡黠地眨眨眼,“所以你是想说你执念于我所以会化作鬼?还真是新颖的告白方式……”

 

“我想变成鬼,”安迷修边说边喘,“如果我们两个都变成鬼,有了很长很长的生命,相守一生该多好……”

“嘁……”雷狮一边笑一边放松手腕,“你死后喝了孟婆的汤,在黄泉路上走一遭,早就忘记我了。”

 

 

安迷修也笑了,他转过脸来,眼睛很亮:“其实我没敢跟你说,我怕你骂我净想些有的没的,今天胆子大,我就说啦——我舍不得你。真的,我剩下的时间可能只有六十年,或者四十年,或者明天我就出车祸死掉了——留给我和你的时间根本不够啊,不够啊。”

 

 

他咳了一下,醉眼朦胧。“我从来不信下辈子的缘分这种鬼话,我只要这辈子我们的缘分不会尽。我不喝孟婆汤,我就留在阎罗殿等你来找我。那时可能我就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了,坐在阎罗殿耍赖,可能要等很久,但是你找到阴间来对阎魔说:‘阎魔,这个老头我要带走啦,带他去做鬼’,我会很开心地笑,不会抱怨我等了很久。”

 

 

呜呜刮过的风,冰冷的,炽热的,萧瑟的,温煦的,如同那些本来以为放不下的一切一切,都被甩在身后。

都不重要了,不重要了。

他的手轻轻的覆盖上了雷狮搭在皮质椅子上的手。“雷狮,我死后,记得来接我。”

 

 

雷狮看着这个城市所有的东西都浮光掠影般地穿梭过去,时间似乎过得特别慢,就像回溯在洪流中,回到一切最初的最初。

 

 

他张开手指,把安迷修冰凉的手绕在指间,声音微微颤抖。

 

 

“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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